又是一年“3·15”,每一年的3·15晚會,都是揭露黑心商家的和劣質產品的集中發聲渠道。相比較而言,光伏圈的打假事件發生概率已經很低,但時至,那些昧著良心坑害百姓血汗錢的無良商家,依然在啃噬群眾對光伏產品多年來累積的信任。
無良商家打著“低價”的幌子,舉著“高收益”的招牌,隱于人群收攏缺少辨識渠道的普通人,讓這些假冒偽劣的光伏產品流入市場,抹黑了光伏產業多年的努力。偷工減料、貼牌銷售、二手轉賣、虛標功率、以次充好,各類魚目混珠的手段著實令人震驚,它們所帶來的的后果也難以控制。
早年間,光伏產品主要用于出口時,就有一批黑心商人用紙糊的組件粘連成片對外出售。后來我國“金太陽工程”實行后,這批人又轉而欺騙政府,以騙取光伏補貼,竊取納稅人的錢。
去年4月,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關于太陽能組件的假冒注冊案,為能源科技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司法樣本。協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系某注冊的權人,該被授權許可給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在該公司生產、銷售的太陽能組件上。
義烏市人民法院一審認為,2家被告單位與5名被告人,未經注冊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相同的,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罪。于是依法對上述被告做出不同程度的判決處罰,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嚴重者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前,華東地區某企業投資建設了3MW的屋頂分布式項目,但建成運行后實際發電量與預期大相徑庭。后經調查發現,是當時的施工單位偷換組件所致。這樣的現象在以往電站檢測過程中也遇到過多次,一般是EPC施工方在不同項目間串貨,或者將組件高價倒賣出去,再用貼牌假組件以次充好。
實際上,國內絕大多數的EPC公司都非常,這類無良施工單位現在并不多見。可他們只要仍然存在,就會抹黑真正在做事的安裝商們。
小盒子就此事詢問過幾位人士,他們表示:EPC偷換組件的情況相對比較少見,更多的情況是由于業主方不知情,總包方或供貨方故意欺瞞、鉆空子,以冒牌組件、二手組件、次級組件等糊弄業主。
劣質光伏流入市場的后果
除此之外,“空心”組件、“貼牌”組件等產品,或多或少都會出現虛報發電量,亂標組件性能標識等問題,嚴重的也將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2021年2月2日,山西運城稷山縣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所在的山坡上發生火災,現場濃煙滾滾,損失不可謂不大。
河北某地,一座戶用光伏電站被大風掀翻,幾乎完全被毀壞,預估損失至少十幾萬元。
某地采用低價劣質組件,背板已經出現貫穿性開裂甚至是脫層,存在的漏電隱患。
某地光伏電站因施工人員操作不當,或施工方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致使光伏連接器插針壓接不合格引發光伏電纜與連接器接觸不良的問題,并終導致電站失火。
隨著光伏造價的成本逐漸下降,造假帶來的利潤空間必然消逝。愿真正的光伏產品能被更多人看見,能夠打開更廣闊的市場,為全球碳中和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